中共太仓市委政法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 :2016-06-16 15:39

中共太仓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6年度部门预算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和市委市政府、苏州市、省委政法委员会(苏州市、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苏州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部署,统一全市政法、综治和法治相关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二)对一定时期内的全市政法、综治和法治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三)组织协调、指导维护全市社会稳定工作。

    (四)检查全市政法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格执法司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五)大力支持和严格督促全市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要案件的查处工作。

    (六)组织、协调全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七)组织、推动全市政法、综治和法治战线的调研和宣传工作,总结经验,解决问题。

    (八)研究加强全市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市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市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涉及政法领导干部的大要案件。

    (九)督促指导镇区政法委员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十)承办市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单位机构设置

    (一)办公

负责机关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落实本委各项工作部署和领导交办事项。负责收集处理全市政法工作情况,整理起草本委相关文稿。负责政法信息、舆论宣传、网站维护工作,承办《太仓政法》简报以及上级部署开展的集中宣传任务,编纂本委大事记、政法年鉴。负责指导全市政法机关的调查研究工作,承担市委、市政府和苏州市委政法委下达的调研课题。扎口组织本委各类综合性会议的会务工作,做好书记办公会、机关办公会的事务和记录工作。负责本委的公务接待、公文处理、文书档案、机要保密、信息安全、机构节能等工作。负责本委资产、资金、车辆管理。做好本委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治理科

负责制定全市综合治理工作阶段性目标、任务和指导性工作意见。负责指导和协调下级综治单位(部门)开展综治工作和平安创建活动。负责起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的各类文稿。负责市综治办日常工作,了解掌握全市综合治理工作动态,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定期分析全市社会稳定、治安形势和矛盾纠纷情况,提出相关工作建议。组织开展综合治理调查研究和对口宣传工作。负责全市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工作。负责全市综治干部的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公众安全感建设工作。组织推动全市社会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做好本委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依法治市工作科

负责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综合指导、牵头协调、督促检查全市依法治市工作。负责分析研究全市依法治市工作基本状况,提出依法治市工作阶段性目标、任务和指导性工作意见。负责整理和起草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各类文稿,对口做好法治宣传工作。负责策划、筹备、组织实施以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名义举办的各类活动。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法治建设的各项工作。负责法治建设满意度工作。负责依法治市工作联络员培训工作。负责依法治市考核验收、评比奖惩等工作。完成本委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政治处

    负责分析研究全市政法队伍建设状况,针对性地提出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意见,起草队伍建设方面文件文稿。做好政法干部的协管工作,组织指导政法队伍教育培训工作,抓好本委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做好领导干部收入申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因公出国(境)申请报批和因私出国(境)管理等工作。负责本委干部的组织、人事管理、公务员年度述职述廉和考核评比工作。负责机关党支部日常工作,组织安排机关政治理论学习、党日活动,负责本委政治思想、党务工作和工会等群团工作。负责本委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做好本委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执法督查科

监督检查政法部门执法活动和党委关于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督促政法部门依法及时办理有重大影响、群众反应强烈的案件。负责指导全市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负责本委人民来信来访接待处理工作。组织开展案件评查评议工作。做好本委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2016年重点工作

    2016年,全市政法工作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政法部门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的工作总基调,聚焦重点抓深化、主动作为提效能,纵深推进平安太仓、法治太仓和过硬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全市人民来自政法的“获得感”,为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太仓创造良好的平安法治环境。

(一)提升防控风险服务发展效能,让人民群众有更多坚实保障的获得感。服务保障改革发展是政法工作的“主线”。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步入新常态,经济下行压力衍生的社会风险若明若暗,需要我们积极适应形势任务变化,更加有效地防控风险、服务发展。要防控暴力恐怖风险,保障政治安全。加强情报信息引领实战打击,建强专业力量,借助人民防线资源优势,扩大反恐制暴社会宣传,严防严打各类渗透破坏、暴力恐怖、邪教捣乱等活动,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政治安定。要防控金融网络风险,保障市场秩序。深化企业经营风险预警,加强对联保互保企业、互联网金融企业、小额小微贷款企业的监测监管,缓释潜在的金融连锁风险。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互动,严厉打击传销、非法集资、金融诈骗、恶意欠薪、假冒伪劣、环境污染等涉众型经济违法犯罪行为,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紧盯重点社交平台,落实“涉网”主体法律责任,加强网络治安巡查引导,不断提升网络动态管控能力。要防控公共安全风险,保障生产生活。开展“平安寄递”创建活动,深化“车轮上的平安”工程,聚焦重点部位、薄弱环节、人员密集场所,常态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把好交通物流安全“方向盘”。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危化物品智能管理,落实食品药品动态监管,定期开展缉枪制爆、清除火患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防止重大治安案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二)提升平安建设创新升级效能,让人民群众有更多安全稳定的获得感。维护社会稳定是政法工作的“底线”。当前,社会大局整体保持持续平稳,但新型经济犯罪易发多发,矛盾纠纷居高不下,综治基层基础存在短板,需要我们坚持问题导向,尽快补齐短板、破解难题,着力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平安有序的社会环境。要创新升级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组织实施“织密村居技防工程”、“道路监控打补丁行动”,瞄准新型犯罪、治安乱点、物业管理、房产建筑、电子商务等领域业态,促进防控体系建设重点更加精准。深化综治平安区域协作共建,构筑省市区镇沿江环沪“治安防线”,依托大数据、物联网、智慧城市信息平台,健全情报预警、实战指挥、多方联动机制,促进防控体系建设机制更加完善。规范壮大警务巡防、平安志愿者等专群队伍,坚持人防、技防、物防、心防相结合,促进防控体系建设手段更加多元,全力打造“优防优控”的升级版平安太仓。要创新升级矛盾预防化解体系。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社区物业风险排查、劳资环保领域隐患预警等源头防范机制,建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放大“一镇一品”第三方调解品牌效应,优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与诉讼、非诉讼的衔接互动,确保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矛盾纠纷依法及时就地化解。深化“阳光信访”系统建设,健全网上受理信访制度,推进诉访分离分类处理机制,严格违法信访依法处置,探索建立律师参与化解涉诉信访机制,切实把信访导入法治轨道。要创新升级综治基层基础体系。探索实施“互联网+社区治理”项目,以“9+X”综治国标推进市镇村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不断夯实以市为枢纽、镇(区)为支撑、村(社区)为基础的治理体系。深化综治法治信息平台建设和应用,增强市镇村三级信息共享、服务实战的效能水平。加强基层综治法治组织建设,配齐配强镇村综治专门力量。深入推进系列平安创建、“六有六无”平安村居建设等活动,努力形成共建共享平安的良好局面。

     (三)提升法治建设落地生根效能,让人民群众有更多公平正义的获得感。坚守法律践行法治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要把维护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持续用力,狠抓落实,切实以执法司法公信力提增人民群众满意度。要推进全民法治素养提升。启动实施“七五”普法宣传教育,紧紧抓住党员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和中小学生、外来人员、基层群众等“主体多数”,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办案谁普法”的部门责任,深入开展“与法同行”系列学法守法活动。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深化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落实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大力推行阳光政务,实施涉诉行政执法跟踪查究,创新代表委员参政和人民群众督政的方法路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对照市镇两级决策目录清单,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充分发挥政府“法顾委”、市法学会的智囊作用,促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要推进基层社会依法治理。深化“政社互动”、“三社联动”,统筹政府购买服务与社会组织培育,加强与各类社会组织的良性互动,壮大社会治理力量,提高社会自治水平。组织实施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提档工程,确保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全覆盖。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落实市镇村三级法律顾问全覆盖。实施第十轮“关爱民生法治行”活动,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健全司法救助体系,提升法治惠民质效。深入推进流动人口“房·证·业”规范管理,落实“两类人员”财政补贴社会化安置就业、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免费救治等关怀举措,完善问题青少年“家庭、社会、政府”三位一体帮扶机制,最大限度增加社会和谐因素。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见效。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继续做好完善司法责任制等四项改革任务的承接落地,认真做好审判权运行机制、人民陪审员制度、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等司改试点工作,注重学习借鉴其他试点地区经验做法,主动加强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为改革深入推进创造良好条件。每一项司改方案的实施,都要精心做好动员部署、政策解读、教育引导等工作,努力实现改革取得突破、队伍保持稳定。

     (四)提升政法队伍严管厚爱效能,让人民群众有更多忠诚卫士的获得感。政法机关是党和人民的“刀把子”。面对复杂繁重的形势任务,我们只有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政法队伍,才能不辜负党和人民的厚望。要以政治建警擦亮忠诚可靠的本色。增强政治上的“看齐意识”,深入开展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认真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引领广大政法干警始终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切实把政治工作融入干警的日常学习和工作之中。要以素质强警夯实执法为民的本领。创新教育培训体系,用足用好“政法讲坛”、“1+X”轮岗轮训、岗位练兵等学教平台,有针对性地提升政法干警的业务素质和实战能力。全力推进能动司法,组织发动综治成员单位、政法综治干部和法律工作者走村入户服务基层。强化主动宣传、正面宣传意识,充分发挥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优势,聚焦政法中心工作,突出典型引路,切实把成效展示好、能量传递好;完善依法处置、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工作机制,切实把敏感案事件的舆情引导好、风险管控好。要以严实治警筑牢公正廉洁的本份。坚持纪律挺在前面,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加强动态监管,扎紧抓实“司法社会评议”、“办案廉政回访”、“队情季度分析”等举措,确保司法权力依法规范运行。更加注重科学用警,合理安排干警工作生活,培育良好的政法文化、警营生态,不断增强广大政法干警的职业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

 四、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部门预算编制原则

合法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符合《预算法》和国家其他法律、法规,充分体现国家有关方针、政策。

真实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过程必须以社会经济发展和实现部门职能为依据,预算结果与客观实际相吻合。

完整性原则。编制部门预算必须实行综合预算、零基预算。

平衡性原则。部门预算应本着“量入为出、勤俭支出”的原则,根据现行财务规则的有关规定,统筹安排各项资金,保证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重要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应体现保基本运转、保重点支出、集中财力办大事。

(二)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1.基本情况:本委预算为本级预算,无下设机构。

2.收入科目:本委为全额财政拨款单位,2016年预算拨款1203.85万元。

3.支出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10.02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2.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0.91万元。

具体项目预算如下:

1.经常性项目15:属于常年项目,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用7万,印刷费、邮电费4万,其他日常公用支出4万。

2.法治建设专项经费100:根据江苏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苏法治办[2013]1号文件关于印发《江苏省2012-2013年法治县(市、区)创建综合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的通知,第十七条依法治理工作机构健全,保障有力中第三点法治建设工作经费落实。主要用于会议费、业务培训费,项目建设评比、以奖代补、宣传费、上级检查考核等费用,公众安全感和法治建设满意度测评问卷印刷费、劳务费等90万。新增法学会机构,以前在司法局,2016年转入政法委,拟申请经费10万。

3.综治(平安)专项经费100:根据太仓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太综委发(200831号文件,关于转发省综治委《〈2008年度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第十二条落实经费保障。主要用于会议费、业务培训费,项目建设评比、对镇区技防、小区改造等项目以奖代补、宣传费、上级检查考核等费用。

4.司法救助经费100:根据苏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由政法委扎口管理,综合政法各部门刑事被害人救助资金、涉法涉诉信访救助资金等,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5.法治公园维护经费10万:由2010年建成的法治文化公园,用于公园日常维护维修等费用。

6.市综治信息平台运行经费35万:平台日常运行维护、全市村社区的运行经费。

 ()“三公”经费编制说明

2016年本委部门总预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接待费用5万元,公务用车费用0元。

  

(附件详见正文左上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