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太仓市委政法委员会2015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 :2016-06-24 10:49

中共太仓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5年度部门预算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和市委市政府、苏州市、省委政法委员会(苏州市、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苏州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部署,统一全市政法、综治和法治相关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二)对一定时期内的全市政法、综治和法治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三)组织协调、指导维护全市社会稳定工作。

(四)检查全市政法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格执法司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五)大力支持和严格督促全市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要案件的查处工作。

(六)组织、协调全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七)组织、推动全市政法、综治和法治战线的调研和宣传工作,总结经验,解决问题。

(八)研究加强全市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市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市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涉及政法领导干部的大要案件。

(九)督促指导镇区政法委员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十)承办市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单位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落实本委各项工作部署和领导交办事项。负责收集处理全市政法工作情况,整理起草本委相关文稿。负责政法信息、舆论宣传、网站维护工作,承办《太仓政法》简报以及上级部署开展的集中宣传任务,编纂本委大事记、政法年鉴。负责指导全市政法机关的调查研究工作,承担市委、市政府和苏州市委政法委下达的调研课题。扎口组织本委各类综合性会议的会务工作,做好书记办公会、机关办公会的事务和记录工作。负责本委的公务接待、公文处理、文书档案、机要保密、信息安全、机构节能等工作。负责本委资产、资金、车辆管理。做好本委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治理科

  负责制定全市综合治理工作阶段性目标、任务和指导性工作意见。负责指导和协调下级综治单位(部门)开展综治工作和平安创建活动。负责起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的各类文稿。负责市综治办日常工作,了解掌握全市综合治理工作动态,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定期分析全市社会稳定、治安形势和矛盾纠纷情况,提出相关工作建议。组织开展综合治理调查研究和对口宣传工作。负责全市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工作。负责全市综治干部的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公众安全感建设工作。组织推动全市社会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做好本委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依法治市工作科

  负责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综合指导、牵头协调、督促检查全市依法治市工作。负责分析研究全市依法治市工作基本状况,提出依法治市工作阶段性目标、任务和指导性工作意见。负责整理和起草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各类文稿,对口做好法治宣传工作。负责策划、筹备、组织实施以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名义举办的各类活动。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法治建设的各项工作。负责法治建设满意度工作。负责依法治市工作联络员培训工作。负责依法治市考核验收、评比奖惩等工作。完成本委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政治处

负责分析研究全市政法队伍建设状况,针对性地提出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意见,起草队伍建设方面文件文稿。做好政法干部的协管工作,组织指导政法队伍教育培训工作,抓好本委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做好领导干部收入申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因公出国(境)申请报批和因私出国(境)管理等工作。负责本委干部的组织、人事管理、公务员年度述职述廉和考核评比工作。负责机关党支部日常工作,组织安排机关政治理论学习、党日活动,负责本委政治思想、党务工作和工会等群团工作。负责本委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做好本委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执法督查科

  监督检查政法部门执法活动和党委关于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督促政法部门依法及时办理有重大影响、群众反应强烈的案件。负责指导全市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负责本委人民来信来访接待处理工作。组织开展案件评查评议工作。做好本委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2015年重点工作

  2015年,全市政法工作总体目标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江苏工作的最新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全省、苏州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法治引领、改革创新,深入推进平安太仓、法治太仓、过硬队伍建设,全面保障好发展“主线”、维护好稳定“底线”、坚守好法律“红线”,奋力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太仓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一)深入创平安,着力构建维稳控安“强屏障”。坚持忧患于心、举轻若重、抠细抓实,推进落实“升级版”平安太仓建设各项工作,进一步筑牢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一方平安的坚实屏障。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深入开展反分裂、反恐怖、反邪教斗争,严防严打渗透破坏颠覆、暴力恐怖、邪教捣乱等活动,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加强社会稳定风险防范管控。深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始终把调处化解社会矛盾作为维稳主攻方向,常态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动态防控小微租赁企业经营风险,创新实践建筑劳务用工实名管理,促进推动矛盾纠纷区域联排联调联控,依法化解一批突出矛盾纠纷和疑难信访积案,不断提升矛盾纠纷调处质效。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严防严打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深入开展打黑除恶斗争,聚焦电信网络诈骗、食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等新型犯罪,瞄准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有的放矢开展专项打击行动,不断提升社会治安的满意度。构建网上网下社会治安防控网络,深化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构筑省市区镇沿江环沪“治安防线”,充分发挥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的功能作用。加强公共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以车轮上安全项目为抓手,依法促进道路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等安全监管,组织推动大型活动、节庆聚会、公共场所等安全防范,采取安全隐患滚动排查、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措施,坚决杜绝重特大有影响的公共安全事故发生。加强社会治理服务机制建设。深化流动人口以房、以证、以业管理,提升居住证社会公共资源共享的“含金量”。有针对性地落实日常管理、教育矫治、帮扶救助等措施,促进特殊人群动态管控和有效转化,最大限度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健全网络舆情引导响应和重大敏感案事件快速反应机制,不断提升网络虚拟社会依法疏导和管控能力。

(二)全面抓法治,着力凝聚公平正义“正能量”。按照市委即将下发的全面推进法治太仓建设实施意见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政法机关在法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创新理念、完善制度、加强督导,推动法治太仓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切实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完善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争创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市。深入开展法治主题宣讲、“法律六进”和“法润江苏”、平安法治基层“四巡”等活动,着力让法治精神入脑入心,逐步走进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组织创作法治文化精品力作,着力丰富群众法治文化生活。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司法救助体系,强化基层法律服务力量,着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开展第八轮“关爱民生法治行”活动,兴办一批便民利民法治实事。深入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突出法治政府建设这个工作中心,推动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政务公开,依据权利清单推动依法履职,厘清职权义务推动依法转变职能,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推动依法决策。探索推进重点镇域综合执法,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执法司法办案监督制约,严格落实案件办理终身责任追究,促进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健全法治建设推进机制。围绕争创法治建设先导区目标,研究部署新一轮创建任务分解考评办法,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责任,切实抓好本部门本系统法治建设任务的落实。坚持目标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加强对年度重点任务的组织推进和督查督办,以重点突破带动法治建设整体水平的提高。

(三)稳步推改革,着力增强执法司法“公信力”。按照上级统一部署,依法有序、积极稳妥做好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落实年度改革任务。对于今年要推进实施的执法司法权力运行、便民利民司法为民机制等改革,加强请示汇报,了解政策导向,争取帮助指导,确保上级规划的各项改革目标如期实现。破解改革难点问题。对于实行法官、检察官员额制和民警分类管理制度、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完善司法责任制等基础性重大改革,做到超前筹划准备,确保上级框架意见出台后,能够平稳实施,保持队伍和工作稳定。保障改革有序推进。全市政法部门要主动加强与组织、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各部门的理解支持,确保在过渡期内继续做好干部管理使用和经费保障工作,为改革有序推进创造良好条件。加强改革任务细化研究,发挥主观能动作用,确保各项改革落地稳、见效快。

(四)持续强基础,着力激活社会治理“源动力”。始终把基层基础建设放在重要位置,促进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高基层战斗力。加强综治法治平台载体建设。以社会治理网格化为基础、平安法治信息化为支撑、综治法治平台规范化建设为依托,发挥村居安全委员、法务委员等作用,补足区镇司法专编空缺,配强专业和第三方调解力量,横向整合基层平安法治力量资源,纵向促进市、镇、村三级联合联动,着力提升平台实体实战实效化水平。加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推动“政社互动”、“三社联动”社会治理深度应用,积极培育孵化社会治理类社会组织,更多地依托社区、社会组织、社工的力量做好特殊人群教育疏导和服务管控工作。加大村居自治力度,促进村居事务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规范。加强平安法治系列创建。深化法治镇(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深入推进特色法治学校联创、公共法治文化示范点联建,以点带面提升法治建设整体水平。深化系列平安区域协作联创共建,组织平安志愿者志愿创平安,着力推进平安法治创建一体融合,进一步做强基层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防线”。

(五)从严建队伍,着力提升政法干警“硬本领”。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政法队伍思想、组织、作风和能力建设,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严守政治组织纪律。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切实打牢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自觉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始终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坚守廉洁自律防线。严格落实领导班子主体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以案说法常态开展警示教育,弛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严防严处政法腐败行为,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努力促进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坚固专业技能素质。坚持岗位实践、教育培训、技能比武相结合,不断提升干警的履职能力和实战本领。完善职业准入、执法资格和分类管理制度,通过人才交流、竞争上岗、挂职锻炼等路径,不断形成多层次、复合型政法人才梯队。坚持科学用警从优待警。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主动关心爱护政法干警,落实轮休、工伤保险等职业保障制度,开展心理疏导、危机干预等活动,丰富文化生活,加强人文关怀,想方设法帮助干警排忧解难,着力营造干事创业、建功立业、拴心留人的良好环境。

  四、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部门预算编制原则

合法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符合《预算法》和国家其他法律、法规,充分体现国家有关方针、政策。

真实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过程必须以社会经济发展和实现部门职能为依据,预算结果与客观实际相吻合。

完整性原则。编制部门预算必须实行综合预算、零基预算。

平衡性原则。部门预算应本着“量入为出、勤俭支出”的原则,根据现行财务规则的有关规定,统筹安排各项资金,保证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重要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应体现保基本运转、保重点支出、集中财力办大事。

(二)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1.基本情况:本委预算为本级预算,无下设机构。

2.收入科目:本委为全额财政拨款单位,2015年预算拨款981.11万元。

3.支出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2.39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6.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2.49万元。

项目预算具体如下:

  1.经常性项目20万(包括其他经常性项目15万和单位通用资产政府采购5万)

  2.法治建设专项经费90万:根据江苏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苏法治办[2013]1号文件关于印发《江苏省2012-2013年法治县(市、区)创建综合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的通知,第十七条依法治理工作机构健全,保障有力中第三点法治建设工作经费落实,相关最低标准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并拨付到位。主要用于会议费、业务培训费50万,项目建设评比、以奖代补、宣传费、上级检查考核等费用,公众安全感和法治建设满意度测评问卷印刷费、劳务费等共计40万元。

  3.综治(平安)专项经费100万:根据太仓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太综委发(2008)31号文件,关于转发省综治委《〈2008年度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第十二条落实经费保障。综治与平安建设经费得到保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专项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主要用于会议费、业务培训费50万,项目建设评比、对镇区技防、小区改造等项目以奖代补、宣传费、上级检查考核等费用50万元。

  4.涉法涉诉经费20万。

  5.法治公园维护经费10万:由2010年建成的法治文化公园,用于公园日常维护维修等费用。

  6.综治信息平台运转维护经费15万。

(三)“三公”经费编制说明

2015年本委部门总预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接待费用7万元,公务用车费用0元。

(附件详见正文左上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