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创新和富民中实现司法行政新的价值

发布时间 :2017-03-16 09:29

   近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服务“两聚一高”工作部署会议召开,会上发布了《太仓市司法局关于服务全市“两聚一高”新实践的意见》,明确服务创新十大措施,富民惠民十大措施,建设十大司法惠民实事工程。

  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钱文辉要求,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统一思想认识,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围绕“两聚一高”,找准司法行政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不断创新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在聚力创新和聚焦富民中提升工作质效、破解发展难题、推进转型升级,切实增强服务全市创新发展的成效和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在全市“两聚一高”实践中书写出新的华彩篇章,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重点实施服务创新十大措施

    ◆实施法律保障工程,引导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公证员等法律服务人员,强化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中小创新型企业发展等方面的法律服务;

  ◆实施经济转型助力工程,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法治保障;

  ◆实施法律接受工程,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实施公证证据保全工程,主动服务创新型领军企业;

  ◆实施“法企”对接工程,切实帮助企业规避风险、化解矛盾;

  ◆实施法治宣传融合工程,深化法治宣传与经济发展、道德教育、党建工作、廉政文化等重点领域的融合发展;

  ◆实施英才律师培育工程,增强高端法律服务的供给能力;

  ◆实施纠纷预防工程,从源头上减少企业内部矛盾纠纷发生;

  ◆实施纠纷非诉解决工程,为经济发展中产生的矛盾纠纷提供多种形式调解服务;

  ◆实施诉讼参与工程,发挥好法律服务人员在司法定分止争过程中的有效作用,助推法治市场建设。

  二、重点实施富民惠民十大措施

  ◆打造“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开发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提供即时的法律咨询等服务;

  ◆定期发布法律风险提示和法律服务需求清单,帮助群众防范房产交易、民间借贷等与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风险;

  ◆开通弱势群体法援“绿色通道”,对低保人员、特困职工等困难弱势群体及农民工因讨薪申请法律援助实行直接受理;

  ◆实施法律援助“名优工程”,安排名律师根据专业特长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优化公证程序,简化对住所地、死亡、学历、学位等四类公证事项的证明材料;

  ◆减免公证费用,对低保人员、农村“五保人员”等办理公证以及申办救济金、低保等公证事项减免公证费用;

  ◆开展“美好生活·法律相伴”专项活动,推出“私人订制式法治宣传套餐”,向群众提供法律相关书籍;

  ◆设立“法律诊所”,在医院、学校、工地等人员集聚区设立一批法律诊所,为区域内群众提供公共法律服务;

  ◆组建12348法律服务队,参与重大事件处置、重大项目服务,开展民意征集、巡回法治宣传等;

  ◆升级远程亲情视频会见系统,设立联通省内监狱的远程视频会见室,为探视不便的服刑人员直系亲属提供视频会见服务。

  三、重点建设十大司法惠民实事工程

    ◆立体化交通法治宣传阵地

  ◆港区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组织

  ◆光辉之家社区矫正强化劳动基地

  ◆劳动争议法律援助“阳光屋”

  ◆璜泾镇长洲村拾德文化园

  ◆城厢镇电站村法治文化园

  ◆沙溪镇半泾村平安法治文化苑

  ◆浏河镇市民法治文化广场

  ◆娄东街道恒通家苑法治步道二期

  ◆浮桥镇三家市法治长廊 

  四、推动“四大行动计划”转型升级  

    ◆“法治宣传·光辉太仓”行动计划。重点要强化法律消费理念,以培育公民法治意识、法治信仰为核心,大力实施精准普法、柔性普法,提升普法的实效性。

  ◆“矛盾调处·阳光生活”行动计划。重点要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为主线,突出预防预测,加强排查研判和信息反馈,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室和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标准化建设。

  ◆“法律服务·光明万家”行动计划。重点要引导群众转变“找法律就是打官司”的观念,实施公共法律服务“入户工程”,强化非诉服务的能动性,让“法律就是生活、生活就是法律”的现代法律服务理念深入人心。

  ◆“社区矫正·光彩人生”行动计划。重点要以特殊人群顺利融入社会为目标,强化管理的修复性功能,把教育矫治放在中心位置,在措施上既要维护严肃性,也要彰显人性化。(来源于《太仓日报》2017年3月16日11版)